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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炎東專欄》從世界民主先進國家實施的憲政體制論我國民主憲政永續發展方向與努力指標

by 葉博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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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黃炎東(講座教授)

按世界上各國所實施的憲政體制不外乎總統制、內閣制及双首長制。在有關學者專家所研究的著作裡所論述的內容中,到底那一種體制較為優越,至今皆各有其仁智之見,也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做定論,因此我們也只能論述其各自體制運作的方式與特色而已。

如美國是由當年英國在北美之十三州的殖民地人民於1776年在華盛頓領導下發動了獨立戰爭後於1787年制憲建國,脱離了英國獨立建國而成。而在他們於1787年所制定的世界第一部成文憲法,並沒有模仿其母國英國的內閣制,而採用總統制。

而無論是採用內閣制的英國或是歐洲及其他地區的國家所實施的內閣制,其國家元首無論是君主或是總統,只要他們能遵守民主憲政體制,實施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的憲政體制,遵守憲法權力分立與制衡,權責分明的憲政原理原則,有效的保障人民之基本人權,實現主權在民的理想,也就是說政府的真正主人乃是人民,政府的官員選任之主要目的就是要為其頭家(人民)來服務的,能做到這樣主權在民的民主憲政體制之國家,才稱得上處處以保障人民基本人權,維護人民福祉為前提的民主先進國家。

以英國這個老牌民主先進國家為例,他的民主政治發展的歷史經驗是很值得吾人探討參考借鏡的。

英國自1215年大憲章簽訂開始起,即界定了君主的權力即(行政權)並非是無限的,之後歷經光榮革命及其之後的各項法制改革,一直演變為行政權交由內閣治理,而立法權及司法權交由國會及法院行使,英國君主成為統而不治的國家統合之象徵,雖然君主不負政治實際責任,但君主是國家(也是英國國協會員國成員)的元首,尤其在位70年的英國女王伊莉沙白二世,親民愛民,其所受國人的尊崇是崇高無比的,可說是凝聚團結國人(含大英國協)廣大子民的最崇高神聖之心靈領導中心所在,山高水長,永遠為國人緬懷感念。

尤其英國這一個國家也是世界上民主憲政發展史上居於很受重視的地位,尤其英國也是政黨政治建立與發展濫觴的國家,因為自16世紀開始起,英國人民即培養了民主政治所最需要具備的〔溫和與妥協〕的優質素養,因而培育了實施君主立憲的良好環境。按世界上任何實施民主憲政的民主國家,其國家無論是採用總統制,內閣制或是双首長制,只要能嚴守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我國是五權憲法)與制衡,權責相符之憲法原理原則,無論國家元首是君主或是總統暨文武百官及朝野全民皆能遵守憲法及法律規定,則國家的治理必能完全上軌道,發揮憲政體制有效保障人民基本人權之功能,以臻國家於安定和平繁華富強康樂之境域。

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歐美先進國家實施民主政治的過程與運作之經驗,利弊得失,尤其英國這一個實施老牌民主國家及其他歐美先進國家,他們的憲政體制與政黨政治良性競爭之優質選舉文化,在在都是值得我們參考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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