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界木(前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長)
推行全民化的「國民福利金」制度
將現有公務、勞工、農民及軍人之退休金及津貼,以加權方式納入,依比例支領退休年金(18%或13%的優惠退休金自然消失)。國民年金亦納入此一條鞭之國民福利金,以消弭階級對立。
問題是:目前領退休金的軍公教約40萬人,每年花掉國庫3,000億元。
現在問題之一:差別太大。

全台退休金知多少?(圖/年代向錢看)
現在問題之二:太不公平。
在台灣,900萬勞工負擔全國72%的所得稅(美國56%)。

900萬勞工負擔全國72%的所得稅。(圖/作者提供)
改革之道:速建國民福利金制度
對象:主要納保對象是年滿18歲,在國內設有戶籍的國民。每人一生至少要繳納15年(60季)保險金。未滿15年者,不能領國民福利金。
保費:
.他雇:本人年薪6%,雇主負擔年薪6%。
.自雇:本人8%。
.保險人可他雇或自雇混用,但至少要繳15年保費。沒有年保費上限,所以保險年費愈高,未來領取年金給付金額愈高。可分成季(三個月)或半年繳納或一年一次繳納。

我要國民福利金來解!(圖/Wikimedia)
福利:
.國民福利年金提供「老年退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三大年金給付保障,及「生育給付」、「喪葬給付」二種一次性給付保障。
.被保險人只要按時繳納保險費,在生育、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以及年滿65歲時,就可以依規定請領相關年金給付或一次性給付,以保障本人或其遺屬的基本經濟生活。
.保險人如於請領退休金前死亡,可由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請領退休金。又勞工未滿60歲喪失工作能力者,得提早請領退休金。年老退休金年滿65歲才可領滿額,若60歲提早退休,請領退休金依年歲扣減。
.退休領取月額新台幣3至8萬不等(高額限度可再議),依所有繳納額,按比例分發(級距將請專家製成給付表)。
已退休者:過去已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國民年金的國民,依已繳納累積金加權納入新制,加權數額將請專家組成委員會決定,但保證每人每月至少可領3萬元,不足部分由政府補足。未參加任何保險者,列入地方政府救濟補助。
未退休者:過去已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國民年金的國民,依已繳納累積金加權納入新制,加權數額將請專家組成委員會決定。未滿15年者,依新制補足。若繳納達15年,滿65歲就可領全額退休金。
新制實施,所有老人津貼或其他津貼全部取消。
建立軍公教儲蓄積金
類似美國TSP(Thrift Saving Plan)制,鼓勵特殊職業人員(如軍公教人員)儲蓄,政府特設免費積蓄投資服務,軍人每月提繳5%薪資投資的話,政府配合津貼4%資額;公務人員每月提繳4%薪資投資的話,政府配合津貼3.5%資額;教職人員每月提繳3%薪資投資的話,政府配合津貼3%資額。
投資者可選G、F、C、S、I(政府定存、公債息、股票、金融股、境外券債)基金投資,投資者自由選擇、自由運用、免費服務,半年可更換一次,一旦退出不可再加入。

社會福利示意圖。(圖/作者提供)
推行全民受益的社福
鼓勵生育,制訂育兒津貼及免費托兒育嬰
持續陡降的生育率讓人意識到嚴重性,卻沒看到政府投入足夠社會資源的決心。台灣生育率(婦女終身的生育子女數)再創新低,從前年的1.03%驟降至0.895%,不僅是歷年最低水準,也是全球最低。
照這情勢演變,台灣總人口就出現負成長。內政部用盡各種方法,包括新增兩歲以下育兒津貼、百萬徽(動畫畫面方徽)口號等,但民眾還是反應「小孩養不起」。台灣生育率已成全球倒數第一,35到40歲女性未婚比例世界第二,結婚的社會壓力也登上世界第一。
鼓勵生育
.有效的生育補貼:台灣生育補助沒效,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補助不夠多。以後,生小孩的一次性津貼有3萬台幣,收養小孩更高達7萬台幣。小孩在3歲前,每月有7,000台幣的津貼。
.職業保障,增加高齡產婦:法國婦女有八成是職業婦女,但生育率卻仍很高,主要就是制度保障讓上班族無後顧之憂。完善的產假制度,也讓35歲以上,在職場剛晉升到中高階職位的職業婦女敢生小孩。法國35歲以上的婦女生育新生兒,占總數17%,40歲以上產婦比20年前多一倍。生產力不輸年輕媽媽。台灣會比照辦理。
.未婚保障,單親孕母受照顧:台灣社會價值對單親家庭投予異樣眼光,單身女性獨自照顧小孩很平常,會得到整個社會幫忙。
完善托育服務
.完善的托育服務,更是提高生育率最重要的一環。3歲以上到上幼稚園之前的日間照顧,完全免費。過去托育問題在台灣,一直都是家庭自己想辦法解決,企業不管,政府更沒什麼作為。
.幼兒在幼稚園學習適合他們年齡的生活環境知識經驗及生活常識,以及學習習慣和生活習慣等。幼稚園是國民教育正式學制的一部分;公立幼稚園免費。
在地就養,社區照顧銀髮族
社會老化問題,普遍有共識是社會責任,但新生兒大家覺得是個別家庭的責任。支持老人福利,所有人年老時都可以享受,但生育補助卻被視為財政負擔。新政府應履行投注社會資源的決心。
全世界都面臨了人口老化的問題,台灣當然也不例外。自1993年9月起,台灣進入聯合國定義的高齡化社會:65歲以上長者占全台總人口的7%。並且根據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的預估,台灣老人人口將在2018年達14%,進入高齡社會,並在2025年達20%,進入超高齡社會。法國的老人人口從7%到14%,歷程127年,美國是72年,英國47年。相較於其他歐美國家,台灣從高齡化社會邁向高齡社會的腳步,走得又快又急。
擬定的老人政策中,最核心的內涵是:「生理、心理及社會面向的『最適化』,老人得以在無歧視的環境中積極參與社會,獨立自主且有良好的生活品質。」
把長照回歸社區,讓長者在最熟悉的環境生活,政府也會提供最方便的服務,當家屬的後盾。推出結合居家照顧、送餐、復健職能治療、到宅醫療、送藥和社工諮詢照顧服務站。長者或家屬可電洽或到站諮詢,知道可使用的服務與補助,選擇適合的套餐。
政府推行「長照計畫」,最重要的目標就是希望發揮社區主義精神,讓失能的國民可以獲得基本服務,在自己熟悉的環境安心享受老年生活,減輕家庭照顧負擔,同時間並向前端優化初級預防功能,銜接起預防保健、活力老化、減緩失能,促進老人健康福祉,提升生活品質,讓老人活得健康又快樂。
廣建社會住宅,提高居民住屋率
世界先進國家的社會住宅占有比例,如荷蘭32%、香港29%、英國與瑞典18%、法國17%、日本6.1%、美國5%、新加坡4.5%,台灣卻只有0.08%。
廣建社會住宅,才是解決都會居住問題與民怨高漲的有效良方;廣建社會住宅,才是平穩房價及抑制過度投資的基礎措施;廣建社會住宅短期不會對房市產生影響,長期更是平穩房價與抑制過度投資的基礎措施。
顯見台灣政府過去一直忽略買不起也租不起的弱勢族群的居住問題,因此,廣建社會住宅才能真正解除居高不下的民怨。
廣建社會住宅,要結合民間力量才是創造經濟效能的最佳住宅政策。政府提供土地,地上權以BOT方式導入民間資金(如人壽保險業或稅務優惠投資),勢必就能減輕政府的人力、財力負擔,同時政府站在監督的角色,效率上也更能掌握營建的時程與效能。
社會住宅
新政府考量社會住宅循序漸進與基本存量滿足,會先以全國20-35年齡階層的30%(150萬戶)作為住宅存量,並訂為社會住宅之國家發展目標。
同時,房租不會超過20-35年齡階層的平均薪資所得的30%。因為社會住宅的租金就占掉生活費的一半的話,恐怕連存錢都很難,要是花更多的錢租屋,更無法結婚、建立家庭。社會住宅會分未婚(單房)和成婚(雙房)的公寓。
提高容積率,施行都市更新
都市更新依其目的性可分為三大面向,分別為整建、重建與維護。若依此面向針對都市地區進行更新,則可以集中公私部門間有限資源進行有效率之更新。
重建:指拆除原有建築物,重新建築,同時進行住戶安置及改進區內公共設施,並得變更土地使用性質或使用密度。
整建:指改建、修建更新地區內建築物或充實其設備,並改進區內公共設施。
維護:指加強更新地區內土地使用及建築管理,改進區內公共設施以保持其良好狀況。
新政府會防範由於原有建築物的容積率移轉與容積率獎勵,導致都更後的建築物越蓋越高,影響到四周原有居民的日照權。(施行綠屋頂)
部分地主因更新前透過違章建築增加許多使用空間,但更新後往往要求這些違章建築增加之空間亦須一坪換一坪,因而導致許多都市更新案因為部分地主的貪婪而破局。(違章建築部分,要加倍繳稅)
建立公平造福的稅制
厚植稅基:壯大中產階級
充分就業是一個社會安定的基本因素。企業向銀行借貸之優厚,今後將依納稅績效而有別。銀行向企業放貸,今後將以納稅績效(營業額vs.納稅額)為主要標準之一。良好的納稅者,將有較優厚的利率且列為優先借貸的對象。
新政府將推出低息優厚中小型企業更新設備之專案。
簡化稅收
目前台灣稅收收入占整體收入約達75%,並以營利事業所得稅、所得稅為最重要的稅種(營利事業所得稅占稅收收入約30%;所得稅占稅收收入約27.5%),其次為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占23%)、貨物稅(占13%)與關稅(占13%弱)。
今後著重直接稅徵收:中央的稅收以直接稅為主,僅收所得稅和關稅。
地方的稅收以間接稅為主,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其他稅收,均由地方政府收取。
中央歲收將占全國歲收的40%至45%,其他全歸地方稅收(比目前增加一倍以上),真正厲行地方自治。中央管轄的警察和教育權,全會下放到地方,地方依治安需要,決定警察的量與質,以消弭「台灣是警察國家」的惡名。
增闢地方財源
過去地方政府可分配100%的地價稅、土增稅、房屋稅、契稅、娛樂稅,但原本遺產及贈與稅,地方只得50%,現可全得。
原貨物出售地可抽營業稅(Sale Tax),現產地也可抽部分營業稅。稅率地方自訂,如抽4%的稅,產、銷各得2%。這可消除「生雞蛋無,生雞屎有」的地方間互嗆現象。
中央的補助金制度可以分為「統籌分配款」及「補助款」等兩大類。統籌分配款:指由中央政府依法收取之國稅。除保留極少部分為中央留用款項之外,依各地稅基比例、人口比例或依一定公式之計算,重分配給地方政府,作為各地方之財政經費。新法將以該地人口比例占60%和以面積比例占40%合計分配(即總額×0.6×人口%+總額×0.4×面積%)。
建立健全防災體系
設立應對水災、土石流、風災、地震、海嘯、核災、流行疾病、恐怖攻擊等災變的專責機構。
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和氣候變遷,不斷出現新型態的複合型災害(長隧道、石化油槽爆炸、地震),以災害類別劃定權責機關之模式無法因應複合型災害。因此,台灣該建置防災總署,整合跨部會、跨地域、跨層級共同面對。然而災害不能見招拆招,要從結構性問題徹底解決!
台灣所遭遇的災害種類
天然災害種類:颱風、梅雨、乾旱、龍捲風、地震、土石流及其他。

台南地區發生重大地震災害。(圖/Zachary Lee)

知本金帥飯店倒塌翻江。(圖/https://amien.pixnet.net/blog/post/27407280)
人為災害種類:火災、爆炸、重大陸/海上交通事故、空難、工地災變及其他。
台灣首要施行災害管理
所謂災害管理(Disaster Management),是針對危險情況的一種持續性、動態性的規劃管理過程,以減少危險情況的不確定性及降低災害發生之可能。從「管理」的觀念而言,有關災害種類、預防方法、發生時間、應變方式、復原計畫、政策檢討等,均是災害管理的範疇。災害發生之過程可分為減災(mitigation)、整備(preparedness)、應變(response)、復原(recovery)四個階段,每階段皆環環相扣,一個階段沒做好,就會影響下一階段的工作。事實上,預防勝於治療,因此近年來的重點逐漸轉移至減災工作上,因為減災才是最根本且長期性的災害管理措施。
建立防災專責機關:防災總署
過去以災害類別劃定權責機關之模式無法因應複合型災害,全世界除了台灣,沒有一個國家會把防災分散到各部會。對於不斷出現新型態的複合型災害,必須跨部會、跨地域、跨層級共同面對,單一部會根本反應不過來。又長隧道、氣爆、石化油槽爆炸、地震,都準備好了嗎?長隧道救災是專業,若是載量極高的遊覽車拋錨起火,整個隧道將高溫致命、不利救災。而台塑六輕廠內有35座石化槽,若幾座同時爆炸,如何有效應變?!最後,大台北如發生規模6.2地震,可能倒掉四千多戶房子,以現階段的防救災能量和專業性,根本無法應付。所以,台灣該建置一個能夠防治和救援各類型災害的「防災總署」。以災害類別劃定權責機關的「single hazard」模式,需要朝「全災害管理(All-hazard)」模式修改,如此才能真正跨部會、跨地域、跨層級共同面對各種災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