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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接觸及捕捉野生動物 降低人畜共通傳染病感染風險

by 望春風
若不小心在野外被野生動物咬傷該怎麼辦呢?請依照「記、沖、送、觀」四字口訣行動!(圖/衛福部疾管署)

(記者黃小玲/台北報導)

疾病管制署4月25日表示,民眾日前於新北市中和區拾獲之絨山蝠,經農業部獸醫研究所檢測鑑定為臺灣麗沙病毒第二型陽性,其基因型與狂犬病病毒同屬第一類基因親緣群(Phylogroup I)。

依據農業部監測資料顯示,國內自2016年迄今共計6例蝙蝠檢出麗沙病毒,分別位於臺南市、雲林縣、基隆巿、宜蘭縣各1例及新北市2例。

疾管署說明,國際文獻研究報告指出,對於疑似麗沙病毒之暴露後預防接種,可使用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浸潤傷口以中和病毒,施打狂犬病疫苗對於第一類基因親緣群麗沙病毒,具交叉保護作用。

為維護國內民眾健康及安全,避免麗沙病毒感染案例發生,疾管署已於2016年修訂「疑似狂犬病或麗沙病毒動物抓咬傷臨床處置指引」,調整麗沙病毒暴露者納入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及狂犬病疫苗之接種適用對象。

民眾如遭「鼬獾」、「白鼻心」、「錢鼠(限臺東市)」、「蝙蝠」及「出現明顯特殊異常行為之動物,且經中央農政單位判定疑似狂犬病毒或麗沙病毒感染」之動物抓咬傷,依傷口暴露等級分類及暴露地點於動物疫情發生之縣市,由專業醫師評估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及狂犬病疫苗之注射,並按時接種4劑暴露後疫苗(第0、3、7及14天)。

疾管署再次呼籲,民眾勿接觸及捕捉野生動物(包括蝙蝠),每年須帶家中犬、貓寵物等施打狂犬病疫苗,如不慎遭野生動物抓咬傷,請以肥皂及大量水清洗傷口15分鐘,再以優碘或70%酒精消毒後,儘速前往「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種服務醫院(衛生所)」就醫,由專業醫師評估,接受適當醫療處置,以降低發病風險,確保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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